苏教职函〔2023〕1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22〕6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5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产业聚合、企业牵引、学校主体作用,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一批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十四五”期间,每年立项建设一批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培育单位,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二、条件要求
1.产教资源相对集聚。联合体依托的产业园区总产值位居我省前列,主要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为核心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联合体职业教育资源富集,涵盖中职、高职(含职教本科)学校,吸纳普通本科学校、科研院所等作为成员,搭建联合体人才供需信息平台,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紧密结合。
2.组织治理机制完备。教育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等部门建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打造政府、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四方协同的命运共同体。联合体内各类主体协同配合,成立政府、企业、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达到产权明晰、组织完备、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实体化运作要求。
3.人才培养取得突破。龙头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标准、教材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并取得实际成效。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广泛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岗位成才的中国特色学徒制,普遍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和教师岗位实践。支持联合体内中职、高职高专、本科学校合作分段培养或贯通培养,鼓励普通本科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中高职毕业生和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就读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4.有效服务产业发展。联合体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解决企业实际生产问题。联合体制定培训规划,统筹各成员单位的培训资源和需求,支持联合体内院校积极承接企业员工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鼓励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5.保障条件切实到位。加大财政经费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支持职业教育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明确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税费、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落实落地见效果;树立结果导向的评价方向,对优秀的职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组织实施
1.申报数量与牵头单位。各设区市教育局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组织申报,每个设区市申报不超过1家,鼓励空间组织紧凑、经济联系紧密的城市群以一个园区名义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明确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包括产业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牵头学校、牵头企业。
2.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产业园区)应对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标(见附件1)填写推荐书(见附件2),申报内容应体现已有基础和建设承诺,各设区市教育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相关材料准确真实。请各设区市教育局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推荐书一式十份、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szjmail@163.com。
3.遴选建设。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遴选确定首批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培育单位,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推荐材料须另行制作,届时将另行通知)。省教育厅将于2024年初对首批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培育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遴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地区、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专项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通过验收的联合体,如发生解散、撤销或其他重大变动、重大违规行为,将取消相关资格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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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