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悦国学汉服社章程
发布日期:2024-11-14 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旨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汉服服饰,促进校园文化多样性。
第二条 汉服社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学生社团组织,以汉服文化为核心,开展各类活动,提高会员对汉服文化的认知和热爱。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汉服服饰,提高会员的文化素养;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发展;加强与其他社团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由九州大学各院系在校学生
第五条 会员加入程序:
(1)符合加入本协会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本协会的规章制度;
2.对中国传统文化及汉服文化的热爱;
3.加入协会的志愿。
(2)由社团管理人员面试加入。
(3)经本协会审核批准通过并由本协会登记资料及通知其本人。
第三章 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社员资格:凡在我校正式注册,拥有我校正式学籍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枝悦国学汉服社,成为本社团的正式成员。
第七条 社员基本权利:社员对本社团工作有建设、保护、批评和监督的权利,并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参与表决权。社员有要求本社团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正当服务的权利。社员有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 社员基本义务:社员的一切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社员应遵守协会章程,执行社团决议。社员有认真完成协会分配的各项工作,维护社团声誉和社员的合法权益的义务。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九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校方资助;
(2)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 本协会按照协会章程使用经费。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协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因私侵占、私分和挪用。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协会章程,必须接受全体协会成员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全体协会成员公布。
第五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全体会员2/3通过。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修改通过后的一个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