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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特邀请江苏师范大学赵峻岩博士、副教授为全院教职工举办解读新修订《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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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苏教〔20164号)精神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422日下午邀请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系博士、副教授赵峻岩来院为全院教职员工解读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院董事长张建委,学院创办人陈引亮,常务副院长陈万平,副院长冯新平,党委副书记俞亚芹与全院教职员工一起聆听了赵博士的报告。报告会由冯新平副院长主持。

    赵峻岩博士在解读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时,深入浅出,用大量鲜活的事例,通过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阐述了国家对《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进行修订的时代背景和现实意义。他说,2015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新修订并通过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是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把现实社会中存在着的现象、形成的规范上升到了国家意志层面,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一种法律化,学习理解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作为从事高等教育者来意义显而易见。赵博士结合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出现的新趋势,以及由此引发的新问题作了具体分析,进一步加深了对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对新修订的两部法律文本从高等教育的办学方针、人才培养、高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职责、评价制度、经费筹措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解读。他说,每一个方面条款内容的重新修订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指导性,必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转变办学、人才培养理念,高校内部体制机制由管理职能逐步转变为治理功能,用服务理念培养人才,使学生有一种“家”的感觉。赵博士结合新增加的具体条款内容,用实例进行了逐条对比分析。他结合新增加的条款内容就如何牢固树立立德树人教育理念,如何使高等教育质量内部管理与外部监控有机统一,如何让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有一种“家”的感觉,如何拓宽办学渠道,多元筹措办学经费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论述,给与会教职员工耳目一新之感。

    最后,冯新平副院长结合赵博士的解读报告,就下一步如何深化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学习贯彻提出了具体要求。她说,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是我们办学和人才培养的法律依据,全体教职员工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并对照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对我院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后加以完善,使依法办学、依法从教、依法育人深入人心、付诸行动。(华国民)